8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税委员会发布第2026/057号公告,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接受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复审组对进口自中国的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作出的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建议,确定宁波锋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修订后正常价值以及将该企业的反倾销幅度和反倾销税由原22.2%调整为21.9%,其他出口商的反倾销幅度和反倾销税维持26.3%不变。本案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326.90.90.60项下的产品。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