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海关统计,1-5月,福建省出口船舶55.4亿元,同比增长219.8%。其中,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52.5亿元,同比增长487.2%,占同期福建省船舶出口总值的94.8%。数据显示,散货船和集装箱船舶是福建船舶出口的“拳头产品”,1-5月分别出口30.1亿元、1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8倍、10倍,两者合计占同期福建省船舶出口总值的85.2%。针对新船出口具有交通工具和出口货物的双重属性,厦门海关量身定制监管方案,推出一系列便利化服务措施,帮助企业进行船舶备案和申报,节省时间成本。对船员进行航行前的健康宣教,同时开展船舶饮用水水质检测、监管供船物料、供船食品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在确保船舶卫生安全、降低公共卫生风险的同时,助力船舶更快地投入运营。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